軟件產品登記指南
軟件產品認定后可享受的稅收優惠政策
軟件產品登記生效后可享受的優惠政策:軟件產品經登記生效后,根據《關于軟件產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100號文)規定,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
行開發生產的軟件產品,按17%的法定稅率征收增值稅后,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軟件產品登記的有效期為五年,有效期滿前3
個月內可申請續延。
軟件產品認定標準
1、企業注冊地址在我?。ㄉ钲诔猓?,且軟件產品是在我國境內開發生產;
2、軟件產品是指向用戶提供的計算機軟件、信息系統或設備中嵌入的軟件、或在提供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應用服務等技術服務時提供的計算機軟件;
3、軟件產品不得含有以下內容: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的;含有計算機病毒的;可能危害計算機系統安全的;含有國家規定禁止傳播的內容的;不符合我國軟件標準規范的;
4、單位或個人自己開發并自用的軟件以及委托他人開發的自用專用軟件不可以進行登記。
辦理時間及流程
1、申報企業在每月10日前將申報材料報到材料受理部門。
2、材料受理部門于每月20日前將材料匯總并報送廣東軟件行業協會。
3、廣東軟件行業協會在每月月底前將審查結果報送到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注:如遇雙休或節假日,則在規定日期前的最后一個工作日為當月申報截止日。
軟件產品認定需要提交的資料
國產軟件產品的登記和備案應由軟件產品的開發、生產單位提出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
1、軟件產品登記申報表(見附件)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申報時帶原件備查);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4、在我國境內開發并由申請單位合法擁有知識產權的有效證明,包括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項目委托開發合同或軟件專利證書等;
5、由原信息產業部授權的軟件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證明材料;
6、如軟件產品有銷售,提供相應銷售發票。
7、其他需要出具的材料。
進口軟件產品的登記備案,由負責進口的單位提交下列材料:
1、軟件產品登記申請表。
2、申請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軟件產品著作權人授權在中國經營的證明材料。
4、軟件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證明材料。
5、軟件產品符合國家軟件進口程序的材料。